首页 > 新闻中心 > 卫星导航与车辆安全 > 车载运营 > 正文

武汉运管处严把动态监控前置审验关
2015-02-10 09:45:46   来源: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    评论:0

  为有效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5号令),确保2015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武汉市、区两级运管部门对所有申请参加春运的客运、旅游车辆动态运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重点督促企业安装符合部标标准的车载动态监控终端、接入全市动态监控信息平台、落实动态监控人员、保持24小时动态监控。

  审验工作由道路运输企业将相关材料报区运管部门进行初次审核,武汉市运管处对企业动态监控运行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复检抽查中发现营运车辆安装非部标设备、车辆不在线、未配齐动态监控专职人员、未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等问题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发放春运证,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更换设备、恢复在线。

  春运期间,武汉市、区两级运管部门将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监督责任,对参加春运车辆进行严格把关。同时还将加强春运期间的动态监控抽查核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春运期间行业安全平稳。

 

分享到: 收藏

相关热词搜索:武汉 运管 动态监控

上一篇:卫星车载监控应用扩散 实现七大目标保安全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