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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运管处召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
2015-01-20 09:50:09   来源: 作者:黄琪   作者:    评论: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2014]第5号令《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月9日,景德镇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召开了全市第二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各县(市、区)运管所分管货运所长、股长以及各大型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负责人到会参加。


  会上,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6章44条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作出了安排和布置,对企业(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如何安装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落实情况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会议指出,各县(市、区)运管所、企业(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要严格按照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好此项工作,同时做好2015年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及道路运输证年审工作。(黄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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