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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近10万客货运输从业驾驶员需接受继续教育 周期2年
2014-07-14 10:56:16   来源:南海网 作者:李晓梅   作者:    评论:0

  南海网海口7月1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7月13日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海南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简称《实施细则》)7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全省近10万客货运输从业驾驶员需参加继续教育,并成为被聘用、续聘的基本条件之一。


  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累计应不少于24学时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继续教育对象为全省客货运输从业驾驶员,周期为2年,道路运输驾驶员在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4学时。


  “在道路交通事故的人、车、路三大因素中,人排在第一位。”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士介绍说,《实施细则》明确把继续教育合格作为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从业资格换证、转出、转入、补证、变更和增加从业资格类别的必要条件之一,是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其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要补充完成继续教育后办理换证转出、转入、补证、变更等手续。


  根据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应督促其所聘用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继续培训学习情况要作为聘用、续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一项基本条件。企业聘用驾驶员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驾驶员资格时应登陆省道路运输局网站进行核对驾驶员信息。


  驾驶员可就近报名参加培训教育记录可异地互认


  《实施细则》规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将参培驾驶员的基本数据以及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授课师资和授课情况等数据录入全国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www.daoluyunshu,com),通过平台上传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也明确了驾驶员可按就近(工作地或住地)报名参加培训,打破了驾驶员回到原发证单位地参加培训的壁垒,实现继续教育记录异地互认和全省共享。


  截止2014年5月,海南共有道路运输驾驶员98881名(不含出租车驾驶员),其中旅客运输驾驶员37302名、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66489名、危险品货物运输驾驶员1044名。《实施细则》将通过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实施,不断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更新,规范其从业行为,提高驾驶员心里素质,促进安全驾驶,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对维护行业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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