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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实行交通安全信息卡管理 两年后司机须随身携带
2014-05-04 17:56:01   来源:华商报   作者:    评论:0

  

    交通安全信息卡有金、银两种颜色供选择


  省公安厅昨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5月1日起将推出3项交通管理便民服务措施:在我省实行交通安全信息卡管理,机动车异地定期检验开始实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启用。


  4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的通告。昨日,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今年5月1日起,凡持有陕西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必须领取和使用交通安全信息卡。


  据介绍,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须一并办理交通安全信息卡。自2016年5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在省内驾车时须随身携带交通安全信息卡,以便公安交通民警随时查验。


  交通安全信息卡仅限驾驶人本人使用,不得冒领、涂改、伪造或转借他人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增驾、变更等业务时,须同时交验交通安全信息卡。


  据介绍,交通安全信息卡由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共同研发,有金色和银色两个颜色供驾驶员选择,两种颜色功能一样。


  ■新措施问答


  1.交通安全信息卡有什么作用?


  据介绍,交通安全信息卡是记录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学习等基本信息,能够快速鉴别驾驶人驾驶证信息真伪,并可现场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电子信息载体。


  申领交通安全信息卡以后,持卡人可以通过交警部门和建设银行对外服务窗口的自助设备以及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自助查询各类交通管理信息、自助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享受信息化条件下的便捷服务。


  2.如何办理?是否收费?


  依据有关试行管理办法,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受理考试时应当主动申请办理信息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审验、换证、补证、恢复驾驶资格和参加累计积分周期满分学习时应当一并办理信息卡。


  申请办理时应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同时提交《“交通安全信息卡”申请表》,经建行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已持有驾照暂时不到交管部门办理上述业务的,可凭身份证、驾驶证,到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各营业网点,或者就近的车管所、车管业务社区服务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申请办理。该卡不收取工本费,且终生免收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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