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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意见优先发展城市公交
2014-03-05 16:43:20   来源:吴媚秋 作者:福建日报   作者:    评论:0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以推动各市进一步加大公交投入,促进公交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升。


  意见提出,省级出台支持政策,对各地符合条件的公交车购置、公交枢纽场站建设等给予适当补助。至2020年,福州、厦门建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发展格局,其他100万以上人口城市建成以快速公交系统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实现中心城区公交出行人数占机动化出行人数的60%以上。100万以下人口城市建成以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80%以上,公交出行人数占机动化出行人数的35%以上。


  在公交服务质量和站场建设方面,每年各地要对公交服务质量开展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发放政府补贴、公交线路经营权招投标、市场准入与退出的重要依据;考核不达标的,其享受的政府补贴额度应予下调。开展城市公交驾驶员星级评定,星级评定与驾驶员工资待遇挂钩,全省四星级以上公交车驾驶员比例不低于20%。


  各地要合理布局公交枢纽站、首末站,至2020年,设区市中心城区建成大型公交枢纽站场2个以上,县级城市建成公交枢纽站场2个以上,重点乡镇建成公交首末站1个以上。公交站场应配套驾驶员休息室、宿舍、餐厅、公共卫生间等人性化服务设施,今年起新建的公交站场要全配备,至2015年有条件的公交站场要全完成改造。


  在绿色公交和智能公交建设方面,今年起新增城市公交车辆全实现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至2020年,全省在用的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辆达6000辆以上。到2020年底,全省城市公共交通IC卡使用率达90%以上,实现全省范围内跨市域公交IC卡互联互通,同时积极推广公交IC卡与客车、出租车等交通方式的互联互通。推广城市公交手机查询、站台信息服务应用,人口100万以上城市在城市主要客流走廊规划建设一批公交电子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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