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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对2013年全省治超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014-01-02 14:45:36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    评论: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对治超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全省治超成果,省交通运输厅徐欣副厅长、厅综合行政执法局何俊威局长、黄展常务副局长带队于2013年12月分片区对全省治超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地落实治超各项工作。检查组采取查阅台账、案件评查、听汇报、点上查、路上看的方式,检查各地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执法力量配置、工作措施、工作成效、治超站的规范化建设及流动治超卸货场建设、治超专项经费的落实使用情况、规范执法行为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2013年,全省各地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对治超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认真贯彻《广东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交执〔2010〕1200号)和2012年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治超工作,加大治超执法力度,保护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至11月,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6.5万人次,检查车辆75.4万辆,查获超限超载车辆7.79万辆,卸载车辆6.65万辆,卸货累计总重116.5万吨,有效打击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但全省治超工作仍然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治超经费未纳入交通部门预算,固定治超站场建设滞后,源头管理不到位的情况。部分地区治超执法外部阻力比较突出,经常发生“车托”干扰执法、驾驶小车暗中跟踪执法人员通风报信、带车绕行规避检查、集体闯关拒检、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检查组要求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树立抓治超就是促经济发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定不移地做好治超工作。要求各地进一步建立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路面治超监控网络,落实源头管理,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护公路基础设施特别是桥梁的安全,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检查组要求各地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认真开展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坚持治超执法“五不准”和“十条禁令”,对社会公众反映最强烈、最关注、最敏感的乱罚款、乱收费等10个问题,要严格做到“五个严禁”,严格依照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治超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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