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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息卡便民还是添堵?
2014-11-24 10:21:13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宁) 作者:邓告   作者:    评论:0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驾车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但在安徽,按照地方政府条例,今后驾驶人还要随身携带一张由交警部门与银行及企业合作发行的交通安全信息,否则将面临50元的罚款。这一怪事引发不少当地群众质疑。(11月19日新华网)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均未提及驾驶人应当办理“交通安全信息卡”,“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中也没有列出“不办理交通信息卡”这一条。但是在安徽却上演了一幕驾驶员申领、更换驾驶证,必须办理信息卡的“情景剧”。此举在当地相关部门看来是便于管理。一些地方交警部门坦言,推行交通信息卡可以大大提高交警部门的管理效率,以往手工录入罚单成为历史,只需简单一刷卡,信息自动录入系统,同时作为驾驶人不仅可以随时查询交通安全信息,而且违章罚款可以在交警部门的警务执法终端上刷卡缴费,省去了银行排队之苦。在笔者看来,这表面上确实是给群众提供了方便,但实际上直接得利的却是与交警部门合作企业收益上的增长。在“得客户即得天下”的市场经济体系下,强制推行信息卡,就增加了银行的业务量,提高了银行的收益。而群众愿不愿意,强制办理交通信息卡合不合法就成为了最大的争议。

 

  首先,强制办理有违便民的初衷。从前来办理申领、更换驾驶证人员中,可以看出大家对此行为是反感的,但又都是敢怒不敢言。交警部门推行交通信息卡是方便驾驶人信息化管理的一种手段,但这种便民措施应该建立在自愿基础上,不能设置强制性前提和先决条件,否则就违背了政府部门便民的初衷。


  其次,强制办理违背了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为了使“信息卡”合法,安徽省交警部门可谓是做足了工作,卯足了劲,积极推动“信息卡入法”,最终使得强制办理“合法”,但是安徽省人大司法监督咨询员、法学教授王亚林直言,安徽省这一地方法规明显违背上位法,打着有利管理的旗号扩大了公权力,额外给公民设置了新的义务。


  所以,便民还是不便民,要群众说了算。变了味的便民,怎能让群众用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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