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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辽宁省重型载货汽车及半挂牵引车卫星定位监控服务的备案申请人提供备案评审过程中需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通知
2014-10-30 12:16:10   来源:www.ladysslipper.com   作者:    评论:0

  各备案申请人:


  辽宁省重型载货汽车及半挂牵引车卫星定位监控服务运营商备案评审工作即将开始,评审过程中专家需对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请备案申请人于10月30日至31日(30日上午9:00时至16:00时,31日9:00时至11:30)将原件送达至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二楼东侧)。所有材料的原件经拍照登记确认后返还备案人,拍照登记的影像资料作为专家审查的依据。请备案申请人准时送达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应予以提供的原件材料清单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1

备案人(含平台厂商)ISO9001:2008认证证书

2

备案人(含平台厂商、车载终端厂商)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

与监控平台或车载终端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

专利证书(监控平台、车载终端获得的专利,包括发明专用利、实用新型专利)

5

车载终端省级以上科研成果证书

6

车载终端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

7

400/800客服电话协议或合同,以及5位短号码客服电话使用证明材料

8

设置从事市场营销的分支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多于15个分支机构的,提供具有代表性的15个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即可。没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应提供详实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9

设置售后服务站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0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联系方式:


  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024-23212272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薛阿畅


  联系电话/传真:024-83733912-84/8373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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