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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将严控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4-09-26 10:51:55   来源:www.ladysslipper.com   作者:    评论:0

  25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我市公安交警、交通客管部门10月1日起,启动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联合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重点车辆超员、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吸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取证,依法严厉予以打击,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介绍,今年市政府颁布实施的《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公路货运、危险品运输等8种重点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为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并依法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为防患于未然,我市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研发了重点车辆监控系统,并实现了联网联控,按行政区域划分选调增派专门警力实施全天候实时监控,现场提取交通违法行为的数据信息,经送达当事人确认后,及时采集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将受到应有的处罚。


  违反国家监控规定,均按上限处罚。凡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的,分别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800元罚款;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或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分别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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