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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2014-08-01 10:45:40   来源:www.ladysslipper.com   作者:    评论:0

  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第5号令)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 014]117号)文件精神,结合突际,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因交通运输部标准符合性检测机构整改而暂停标准检测工作,为便于各企业监控平台推进标准检测工作,经研究,企业监控平台审查备案申请的截止时间调整为:自标准检测恢复之日起顺延1个月。


  二、2014年8月1日之前提交备案申请的企业监控平台,将按照原计划进行审核、公示和公告。


  三、其他要求按照我厅《关于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交运管函[2014]2l5号)文件执行。


  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及时通知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企业监控平台运营商,并做好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莫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管理处0771-2115630)


  李道飞(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科技信息科副科长0771—211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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