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城市智能交通 > 智能公交 > 正文

吉林省将试点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2013-05-30 09:56:07   来源:长春晚报 作者:李贺   作者:    评论:0

  城市公交关系着广大市民的生活,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体现。27日,记者在《省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吉林省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车辆装备水平,扩大公共交通网络覆盖面,加快构建方便、快捷、安全、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试点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我省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保障能力,把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港湾式停靠站的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保障,结合城市道路的新建扩建,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保证乘车安全和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吉林省运输管理局周建副局长说。


  各市、县级政府要把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建设作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点,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单向优先、逆向专用线路等,保证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对道路的专用权。


  此外,我省将积极在公交专用道交叉路口进行城市公共交通优先通行信号系统试点,并在主要的公交专用道或重点城市道路上有序推广应用。对占用、干扰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运行的非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要严格执法,保证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的专用和信号优先通行,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推广出租汽车电话约车服务


  据介绍,我省将全力推行“一卡通”服务,尽快建成“一卡通”统一结算平台,并加快推广普及“一卡通”在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交通方式中的应用,方便乘客出行。


  “长春市、吉林市要率先实现“一卡通”的互联互通,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让人们享受到城市公交系统建设的成果。”周建说,出租汽车是满足具有一定消费能力的群体出行和居民特殊出行需求的交通方式,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


  在“十二五”期间,我省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要建立具有车辆电召调度服务、运行监控和预警、应急处理、监督管理等功能的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推广出租汽车电话约车服务,方便群众乘车,减少车辆空驶,提高道路资源使用效率。


  同时,我省将继续推进城乡公交线路延伸改造,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均等化公共客运服务。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向城市近郊乡镇延伸、发往城市近郊乡镇的城乡客运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扩大城市公交线网的通达深度和覆盖面,引导企业之间开展服务质量竞争。

 

分享到: 收藏

相关热词搜索: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电召

上一篇:福州开通掌上公交系统
下一篇:日照市100辆新能源公交车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