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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为客运车辆安装标准安全带
2013-05-15 10:05:17   来源:新文化网 作者:刘中全   作者:    评论:0

  14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2013年全省“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动员大会,会议对客运车辆的安全带做了特殊要求,指出要督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于2013年6月30日前,为全部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安全带。交通运输部门要将安全带安装作为车辆准入和年度审验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未安装安全带的车辆不予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和进行年审。


  会议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督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于2013年6月30日前,为全部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安全带。交通运输部门要将安全带安装作为车辆准入和年度审验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未安装安全带的车辆不予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和进行年审。公安部门要在车辆登记、检验等环节按照《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道路客运企业要完善已安装安全带车辆的使用、检查制度,及时修复损坏的安全带,保证安全带使用功能正常。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督促驾乘人员在客运车辆出站前、停车休息发车前,提醒和检查旅客是否佩戴安全带。客运站要将旅客佩戴安全带作为出站检查的内容,对车辆未安装安全带的,不予安排售票发车;对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禁止车辆出站运行。各地公安部门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要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人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加强对包车(旅游)客运卫星定位系统的管理。各地要对旅游客运企业卫星定位系统加大管理力度,督促包车(旅游)客运企业完成车载终端设备的安装、并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包车(旅游)客运车辆使用的车载终端设备和企业监控平台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标准化符合性审查。2013年9月底前,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监控平台,一律不得继续从事动态监控工作。2013年7月31日后,未安装车载终端设备,且未纳入政府监管平台的包车(旅游)客运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对其进行资格审验、不予核发包车客运标志牌、不准其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营运。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对所属车辆行径路线进行勘察,并按照车辆运行道路等级及道路限速标志严格进行分段设速,夜行车辆设速不得达到道路限速标志的80%,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较差或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要及时将设速调至30公里以下。


  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推行高速公路区间测速,根据客运车辆行经高速公路进口、出口距离,以及所用时间计算区间行驶速度,对超过规定限速的客运车辆进行处罚,确保大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速度每小时不超过100公里。要通过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布监控拍摄的客运车辆超速违法信息,及时通知运输企业督促驾驶人接受处罚。此项活动从即日起将一直持续到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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