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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公交出租车客运服务新规
2012-11-15 11:02:32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    评论:0

  日前,山东省编制并公布了《山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这是大部制改革后公交、出租划归交通部门后该省首次颁布的两个行业规范。


  为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行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按照交通四化管理要求,专门组织编制并公布了上述规范,日前已下发至各市交通运输局(委),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公交客运服务规范要求驾驶员使用普通话;忌食有异味的食品;多辆车同时到站停靠,第三辆及以后车辆执行二次停站;提醒乘客不要在车内吸烟及食用有异味的食品。


  公交双层车上层车厢前挡风玻璃处设置防护栏;易碰触乘客头部的部位设置安全牢固的防护设施;车厢内张贴“上层车厢不准站立”的标识。


  出租客运服务规范更是细致入微,其中车辆和设施服务规范包括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座套、脚垫整洁无破损等28项具体规定。


  驾驶员服务规范包括24项具体规定。出租汽车营运途中遇交通堵塞、道路临时封闭或乘客改变目的地,需改变原行驶路线,应征求乘客意见;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使用音响和空调。


  安全方面要求出租车出省、市、县境或夜间去偏远、冷僻地区时,应向经营者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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