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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11月1日对外公布
2012-11-05 11:59:50   来源:人民政协网   作者:    评论:0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于11月1日对外公布,12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市政府工作目标,哈尔滨市3年内,利用人防工程、棚户区改造、广场地下、学校操场等,规划建设地下、地面停车场及立体停车楼等公共停车场34处,共计新建3.2万个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0月31日,哈尔滨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对《关于我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建议》重点提案进行现场督办时,对市相关部门重视采纳提案建议,采取一系列措施缓解停车难问题表示满意。


  近年哈尔滨市机动车数量增速加快,停车难问题突出。目前哈尔滨市机动车保有量95万台,市区约49万台,停车泊位27.8万个。按照机动车与停车泊位1∶1.2的建设标准,缺口达31万个。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哈尔滨市政协全会上,委员多件提案就解决停车难问题表示关注,后多件提案合一为《关于哈尔滨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建议》,提案被确定为市政协十件重点提案之一。提案针对停车场建设资金不足、方式单一,停车场规划不合理,城市公交发展滞后等制约因素,建议从政策、规划入手,解决城市停车问题,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逐步使停车泊位的增长与汽车的增长相平衡,加强停车场管理,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加强公共交通建设,通过减少上路车辆解决停车难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该重点提案得到了承办单位哈尔滨市公安局和市建委的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开展了对全市道路停车泊位的排查和规划工作,目前已规划道路停车泊位5万余个。此外,市公安局还积极开展商业区配建停车场指引标志设置安装工作,协调部分商家和企业,开放公共停车场。目前已有12处大型商场的地下停车场、院内停车场或停车楼设置了停车场引导标志,方便市民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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